本地村民用外地辣椒冒充“樟树港辣椒”售卖被判商标侵权
〖壹〗 、本地村民用外地辣椒冒充“樟树港辣椒”售卖,被判商标侵权 ,这一判决合理合法,符合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。 以下是对此事件的详细分析: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与保护范围第11056297号“樟树港辣椒及图 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注册,核定使用范围为第31类辣椒(植物) 。

〖贰〗、是因为“樟树港辣椒”是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,未经授权使用即构成侵权,法院最终判赔4000元。

〖叁〗、首先,从上市期和费用判断。樟树港辣椒是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樟树镇的特产,湘阴县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注册了第11056297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,其上市期只在每年的4月至10月 。若在此时间段外,商家以“樟树港辣椒”为名销售,大概率是假冒产品。

